关于做好2016级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和团员基本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系分团委、团支部:
为进一步增强团员的意识和组织观念,加强团员组织建设与管理。现将2016级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团组织关系转接。团组织关系转接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10月20日。各系分团委收齐各团支部入团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等以各系分团委为单位按顺序装入学生团组织档案袋中(档案袋表面并张贴上《川电机职院2016级新生团组织关系转入登记表》见附件)交至团委;
(二)团员证补办。团员证补办时间为2016年10月11日
-10月15日。对因团员证遗失,要求学生及时到原单位补办入团志愿书或开具相关的遗失证明,其余证明或介绍信概不接受,经审核是团员者要及时补办团员证。并填写新生团员证补办登记表,同时交一张一寸免冠照片及10元工本费。
(三)团员证注册。各系分团委将各团支部团员证收齐后,先统一在相应位置写上注册日期(统一为10月15日),并在相应栏目中填写:因“升学”、“转入”及日期等;10月15日前,以各系分团委为单位送至院团委集中办理。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时不予办理转接手续,并
要求其本人回原团组织关系所在单位进行补办。
1、有团员证,但没有转出手续者,回原单位补办转出手续;
2、有团员证,但缺入团志愿书者,回原单位转出入团志愿书;确属遗失者,由原单位开具遗失证明。
3、凡有入团志愿书,或同时带有介绍信,但没有团员证者,需统一到院团委补办团员证。只有介绍信,但既无团组织档案,又无团员证者,院团委不承认团员资格。
4、组织关系缺项,10月31日之前未补办齐者,取消其团员资格;学生推优入党、优秀团员及优秀团干部等共青团系统评奖评优,必须为团员,否则取消其此项评选资格。
(五)各分团委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本项工作,各分团委、团支部务必确定一名同学专门负责;各分团委要认真核实新生的团员档案,及时做好团员注册工作和花名册登记工作,各团支部需填写《太阳成集团tyc1050团员资料登记表》,并以各系分团委为单位,于10月20日前将《太阳成集团tyc1050团员资料登记表》电子档发至邮[email protected],纸质档交至学生事务服务大厅冷雪处。
二、团员基本信息统计工作
1、2016年太阳成团员基本信息统计在共青团基层组织数据采集系统中完成。
2、各系分团委、团支部团组织各层级代码由院团委提供。 3、各系团委按照“学院团委----分团委---团支部---团员”层
级形成的上报文件(cyl格式)请于10月25日前上报院团委进行导入和校验。
附件一:《太阳成集团tyc10502016级团员资料登记表》
/upload/file/20161012/2016101208450788788.xlsx
附件二:《太阳成集团tyc10502014/2015级团员资料登记表》
/upload/file/20161012/20161012084594569456.xlsx
共青团太阳成集团tyc1050委员会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