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班集体建设,进一步加强班费管理,规范班费的日常开支,增强班费收缴、使用与管理的透明度,培养学生民主理财、科学理财意识,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特制定班级班费管理办法。
一、班费的来源
(一)班级成员缴纳。班级每一位成员均有缴纳班费的义务。班费在开学初一次性收取,原则上不得超过200元/学期·人。
(二)同学、家长和社会捐助。可以接受班级内同学或家长的主动捐助,也可以接受社会捐助,但各类捐助都必须有完备的程序,并在全体学生监督下规范使用。
(三)班级对外进行有偿服务或集体勤工助学所获得的报酬。
(四)班集体获奖所得奖金。
二、班费的使用范围和原则
班费的开支遵循“源于学生,用于学生”的原则。任何人不得挪用或借用班费。班费的80%用于必要的班集体学习、集体活动用品购置,本班集体各类竞赛活动表彰,本班集体因病因事同学发生的慰问费用;班费的20%用于班级参加院、系部开展的各类大型文体活动。
三、班费的管理
(一)班费管理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科学、合理原则。
(二)班费收取程序
1.班委讨论。班级组织召开班委会,讨论,并明确班会收费标准、金额、时间等。
2.班级通过。由班长组织召开班会,在班会上征求学生班会收费标准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班级有60%以上学生同意,方可按标准向学生收取。
3.辅导员审核。班长将班会收取征求意见书面报告辅导员老师审核。
4.系部审签。辅导员见班级班会收取报告交系部书记审批。
5.费用收取。班级生活委员按系部签批的班费标准收取费用。
(三)班费的管理
1.系部管理。系部应成立班费管理领导小组,由系部负责人为组长、学生管理干部、辅导员代表组成,负责系部班费的统筹管理与督查。
2.班级管理。班费应钱帐分管,分工明确,相互监督。班级成立由辅导员、班长、生活委员组成的财务小组。辅导员负责班级经费使用的签批,班长负责帐务管理,生活委员负责班费现金管理,班级学生进行监督。班级分别建立独立的班费帐簿,记录班费收支情况。任何班级不得未经审批,在学期中途加收班费。
3.对于特困生,班委会应根据其承受能力,在征求多数同学的支持下报系部同意后可以给予适当的减免。
4.班费管理人员更换,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全部帐务交给接管人员,由辅导员监督交接。接替人员应继续使用原会计帐簿,以保持帐务记录的连续性。
5.班费结余自动转入下一学期或学年。毕业班于学院规定统一办理学生离校的前一个月对班费进行结算,结余部分应在离校前返还同学。
(四)班费的支取程序
使用班级拟写班费支取申请,申请中写明用途、支取金额、支取时间等信息,班长和生活委员联合签字后,交由辅导员审批,审批后使用。
(五)班费使用的票据管理
班级班费使用实行严格的票据管理,票据原则上是发票,且应注明日期、摘要、购买物品的型号、数量及金额,由负责人和经手人签名。如遇特殊情况无发票,对收据或自制凭证必须写明情况,并由经手人、证明人、负责人签名,方可入帐。
(六)班费的公示
1.各班级班费使用情况应公开透明,即用即公示,随时接受同学的查阅、监督。
2.各系部每学期期末向各班级公布院、系大型文体活动使用情况明细表。
(七)班费的监管
1.各系对各年级各班班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每学期不少于一次的不定期审计。审计结果予以通报。审计结果作为辅导员工作目标考核和班级参加评优评先的依据。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进行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学院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学生处将会同党政办、财务处不定期对各班班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同时受理辅导员、学生举报。对私分、挪用、贪污等行为坚决查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学生处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