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院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
通知
校团委、学生会、各教学班及团支部:
为了鼓励先进、宏扬正气,树立典型,经学校研究决定,评选2012—2013学年下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希各班严格执行《学生管理制度》中关于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如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另行增补)
一、评选标准
1、勤于或善于做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
2、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热爱班级。关心班级的建设,当好班主任老师的助手。
3、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无抽烟、酗酒、旷课、打架斗殴、赌博等违纪行为。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
5、尊敬老师,团结同学,诚实谦虚,品德高尚,品德正派有正义感。
6、学习刻苦、认真,善于帮助他人。学习成绩总评在优以上;班级人数在40人以下的,学习成绩为前10名;班级人数在40人以上的学习成绩前20名的方可参加评选。
7、交清各项费用。
8、在校学习时间满一学期以上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 评选项目:
(一)先进集体名额
1、 先进班级2个
2、 红旗团支部2个
(二)先进个人类别
1、三好学生
2、优秀学生干部
3、技能标兵
4、文娱积极分子
5、环保标兵:
6、遵纪守法标兵
注:名额见附表
三 具体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先进班级:每月班级目标评定总分位列第1-3名;
2、红旗团支部;每月班级目标评定总分位列第4-6名;
3、有突出事迹。
(二)先进个人
1、三好学生:本学年度学习成绩名列年级本专业前3名。
2、优秀班、团干部:在2012-2013年度担任班团、学生会、团委会,成绩名列年级本专业前25名。
3、学习标兵:本学年度学习成绩名列年级本专业前5名。
4、技能标兵:参加全国、省、市、校的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且思想素质好。
5、文艺积极分子:参加文体活动表现突出,为班级、学校争光,思想素质好。
6、文明礼仪标兵:爱护清洁卫生,在班级、学校表现优秀。
7、遵纪守法标兵:年度内违纪被扣分不超过6分,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定。
四 评选时间:
(一)班级评选时间:2013年3月21日——3月25日;
(二)上交评选表时间:2013年3月25日;(过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审 定 时 间:2013年3月26日——3月28日评审小组对上报学生的学习成绩、在校表现情况和交费情况等进行审定。
(四)公 示 时 间:2013年3月28日---3日31日。
(五)表 彰 时 间:2013年4月3日
学生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