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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2014年度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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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录入时间:2014/3/21 10:20:35
 

 

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院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

 

通知

校团委、学生会、各教学班及团支部:

为了鼓励先进、宏扬正气,树立典型,经学校研究决定,评选20122013学年下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希各班严格执行《学生管理制度》中关于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如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另行增补)

一、评选标准

1、勤于或善于做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

2、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热爱班级。关心班级的建设,当好班主任老师的助手。

3、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无抽烟、酗酒、旷课、打架斗殴、赌博等违纪行为。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

5、尊敬老师,团结同学,诚实谦虚,品德高尚,品德正派有正义感。

6、学习刻苦、认真,善于帮助他人。学习成绩总评在优以上;班级人数在40人以下的,学习成绩为前10名;班级人数在40人以上的学习成绩前20名的方可参加评选。

7、交清各项费用。

8、在校学习时间满一学期以上全日制在校学生。

  评选项目:

(一)先进集体名额

1、          先进班级2

2、          红旗团支部2

(二)先进个人类别

1、三好学生

2、优秀学生干部

3、技能标兵

4、文娱积极分子

5、环保标兵:

6、遵纪守法标兵

注:名额见附表

具体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先进班级:每月班级目标评定总分位列第1-3名;

   2、红旗团支部;每月班级目标评定总分位列第4-6名;

   3、有突出事迹。

(二)先进个人

   1、三好学生:本学年度学习成绩名列年级本专业前3名。

   2、优秀班、团干部:在2012-2013年度担任班团、学生会、团委会,成绩名列年级本专业前25名。

   3、学习标兵:本学年度学习成绩名列年级本专业前5名。

   4、技能标兵:参加全国、省、市、校的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且思想素质好。

   5、文艺积极分子:参加文体活动表现突出,为班级、学校争光,思想素质好。

6、文明礼仪标兵:爱护清洁卫生,在班级、学校表现优秀。

7、遵纪守法标兵:年度内违纪被扣分不超过6分,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定。

评选时间:

  (一)班级评选时间:2013321——325

  (二)上交评选表时间:2013325;(过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审  间:2013326——328评审小组对上报学生的学习成绩、在校表现情况和交费情况等进行审定。

  (四)公 间:2013328---331日。

  (五)表 间:201343

                                                        学生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