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的管理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以下简称《就业协议》或《三方协议》。
一、什么《就业协议》
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主要作为毕业生人事关系接转、户籍迁移和就业数据统计的依据,同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就业协议是由四川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编号具有唯一性,每个学生对应一个编号。
二、就业协议的领取
毕业生在与企业达成就业意向后,毕业生到辅导员处签字领取对应编号的就业协议(一式三份),与企业进行签订。就业协议书不得代领,不得代签字。
三、就业协议的签订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复印、复制、翻印《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不得挪用、转借、涂改,否则视为无效;《就业协议书》要填写完整,准确,单位要盖章,且要与填写的单位名称一致。
四、签约流程
《就业协议书》必须在签订后15日内寄回学生辅导员处,并辅导员进行相应回收登记,根据招就处通知,将《就业协议书》由各系汇总后报送至招就处。
五、《三方协议》填写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名称”要与单位公章一致,不要简写、误写或写别名;
2、“组织机构代码”即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凡独立法人单位都有此代码。外企办事处无此代码者,可委托中介机构办理录用手续;
3、“单位隶属部门”是指用人单位属于哪级政府部门直接管辖,非公有制单位一般无管辖部门;
4、“单位性质”按实际勾选;
5、“联系人”、“用人单位电话”填写用人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及电话;
6、“档案接受”(单位名称、邮政编码、详细地址)请填写清楚用人单位的人事档案接收单位的全称和详细地址,用于学校邮寄毕业生档案材料。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可写单位地址,无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应填写其委托保管档案的地址,如某人才市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7、“专业”专业的填写务必准确、规范、不得误写、简写;
8、“学制”填写为“三年制”,“培养方式”填写为“非定向”;
9、“家庭住址”填写父母居住地地址;
10、“学校有关信息及意见”需加盖系公章和招就处推荐专用章;
11、“其他约定内容”(备注)应填写甲乙双方达到的协议及附加条款,注明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各项福利待遇和违约责任等。
六、违约手续办理(解除就业协议)
七、《就业协议》补办
毕业生如果不慎将协议书遗失,学院原则上不再补发。如果学生提出原因经系部认定后报招生就业处,确实为特殊情况需要补办,则需要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1、就业协议必须由对应学生亲自办理,若异地工作不方便回校办理的,可授权委托他人办理,出具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应材料。授权委托书要明确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详细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姓名、联系电话,若为太阳成学生,还应包括学生证号、所在系和班级。
2、遗失就业协议情况:提交补办申请,写明遗失协议的编号,并承诺该协议未与任何单位签订,若有不实出现的一切后果由遗失人自己负责,经辅导员、系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招生就业处。
3、与用人单位解除协议: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原就业协议书、补办申请(写明原协议编号),经辅导员、系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