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部:
根据《团章》规定,按时上缴团费是团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增强团员意识和组织观念,加强团员管理。现就2021-2022学年团费收缴工作安排如下:
一、收缴对象
学生共青团员、教职工共青团员
二、收缴标准
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按以下标准缴纳团费:
(一)2020级、2021级学生团员每人每月应缴纳团费0.2元,2021—2022学年团费每人共计2.4元;
(二)毕业班团员学生(2019级)7月将会毕业离校,为避免短期内重复性收缴工作,毕业班(2019级)团费(2021.09月-2022.07月)每人共计2元;
(三)教职工团员每月缴纳的团费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者,交纳3元;2000元以上(含2000元)者,交纳数为收入数乘以2‰后按去尾法取整(即直接去掉小数点后的数值。如:工资收入为5000元—5499元者,交纳10元,最高交纳20元。教职工团员将应缴纳团费于3月10日之前缴纳至团委刘丹妮老师处。
(四)团员除规定缴纳团费数额外,本人自愿多缴不限;
(五)根据《团章》规定,对于无特殊原因6个月不主动缴纳团费的同学,学院团委将按自动退团处理。
三、时间安排
(一)团支部团费收取阶段:3月1日-3月7日
(二)团总支收取汇总上交阶段:3月8日-3月10日
(三)学院团委收取汇总上交阶段:3月14日
四、工作要求
(一)团总支、团支部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和团费收缴标准积极做好团费收取工作。不得胡乱收取团费,如有发生,一经发现,将进行警告处分。
(二)团总支、团支部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按时足额完成上缴工作。学院团委将把团费上缴情况作为团组织各类评选表彰的必要条件。
(三)按时将应上缴的团费和相关材料交到上级组织,逾期均视为延时交纳。(团支部向团总支上交《共青团太阳成集团tyc1050委员会XX团支部团费收缴花名册》(附件2);团总支向学院团委上交《共青团太阳成集团tyc1050委员会团总支xx系2021-2022学年团费收缴统计表》(附件3)、《共青团太阳成集团tyc1050委员会2021-2022学年团费收缴统计表》(附件1)交到学院团委)
附件:1.共青团太阳成集团tyc1050委员会2021-2022学年团费收缴统计表
2.共青团太阳成集团tyc1050委员会XX团支部团费收缴花名册
3.共青团太阳成集团tyc1050委员会团总支xx系2021-2022学年团费收缴统计表
共青团太阳成集团tyc1050委员会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