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系部、班:
为认真做好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文件精神和《太阳成集团tyc105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现就做好2013—2014学年普通大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 认定工作的组织管理
1、学院由贫困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由贫困学生资助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院的认定工作。
2、学生处成立由各系部学生工作负责人、系辅导员等担任成员的各系贫困学生认定工作组(以下简称认定工作组),负责各系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议工作。
电子系贫困学生认定工作组:组长:徐勇军,组员:徐勇军、唐红艳、狄飞
机电系贫困学生认定工作组:组长:白军福,组员:白军福、郭明钢、王绍红
3、各班为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为人正直的学生及学生干部、代表担任成员的班级贫困学生认定评议小组(以下简称认定评议小组),负责各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
二、认定时间安排
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分批进行,9月5日---11月5日完成2013级学生的认定工作。
三、认定程序:
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班内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系部贫困学生资助认定工作组审议→系内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学生处贫困学生资助办公室审核→报学院贫困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审核→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认定材料填写清单及材料及要求:
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书面申请(本人书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此表需2013级新生填写,盖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生处发)、贫困证明(需要家庭所在地乡镇级或以上民政部门盖章)。
班级评议小组:
辅导员负责收集所带班级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书面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贫困证明(每个学生的材料按此先后顺序放置),由辅导员组织本班贫困学生评议小组评议,定出贫困档次、名单并汇总填写《太阳成集团tyc105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填写内容不得随意更改),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系部贫困学生认定工作组:
由系部学生工作干事负责的系部贫困学生认定工作组在收到各班交来的《太阳成集团tyc105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后,组织本系部辅导员就各班推荐的贫困学生在校情况进行审议,审议内容包括:学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到过任何处分;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没有旷课记录;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等。系部贫困学生认定工作组审议结束后,形成本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统计表,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于11月5日17:00将全部资料及名单交学生处贫困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核。
并将本系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电子表格传给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陈晓星老师。
为确保2013—2014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请辅导员严格按照通知规定和时间要求开展工作,凡超过时间点提交材料的学生或系原则上一律不予评审认定。
五、认定工作纪律要求
各辅导员、系部要高度重视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制度、按程序操作,切实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做好,严禁任何弄虚作假,违规操作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认定资格,并按规定严肃处理当事人和相关负责人。
学生处贫困学生资助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七日
太阳成集团tyc1050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参考内容
学院 专业班级 姓名 学号 联系电话
班级民主评议参考内容 |
||||
在校情况 |
参考内容 |
家庭情况 |
参考内容 |
|
获奖 情况 |
是否获国家、省奖学金或其它奖励 ★ |
家乡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
是否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户籍所在地县人民政府或县民政部门出具的受灾证明) ★ |
|
学习 情况 |
是否经常旷课,重修的门次 |
地区、民族情况 |
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的农村 ★ |
|
助学贷款情况 |
是否申请助学贷款 ★ |
救助情况 |
无经济来源的烈士子女或低保户者 ★ |
|
校内消费情况 |
是否80%时间在校内就餐并月消费底于150元 (以饭卡为准) ★ |
家庭人口 数目 |
家庭人口总数超过6人(包括6人)或低于2人(包括2人) |
|
穿着 情况 |
是否穿着简单、朴素并未购买名牌服装 |
家庭残疾 情况 |
自己或家人带重大残疾且无劳动能力 ★ |
|
手机、电脑使用 情况 |
是否购买手机、电脑、数码相机、MP4等高档电子消费品(专业要求除外) |
家中求学 人数 |
家中有2人(包括2人)以上求学 |
|
个人消费情况 |
是否在外租房住宿、经常请客吃饭,是否生活简朴、只购买必要的生活用品 |
父母工作 情况 |
父母均无工作或下岗者 ★ |
|
出行交通 |
是否乘坐飞机、乘火车卧铺 |
家人身体 情况 |
家人或自己有重大疾病 ★ |
|
行为 情况 |
是否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惯,是否经常购买修饰佩带品 |
父母文化 程度 |
父母均未受过教育者 |
|
勤工助学情况 |
是否有长期工作、岗位或兼职 |
生活费 情况 |
月生活费是否低于150、180、210元★ |
|
违纪、违规情况 |
是否有违返校纪、校规、法律和受到相关处分的记录 |
其 他 |
其他特殊经济困难情况 |
|
备注:"★"表示有相关情况需附相关证明材料,黑色字体表示需着重考虑 |
||||
附件(1) |
学习成绩单 |
|||
附件(2) |
饭卡消费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