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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圣诞节”、“元旦节”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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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录入时间:2013/12/23 19:13:28
 

各系部、各教学班:

根据学院及上级相关部门的通知精神,为确保圣诞节、元旦节期间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在节日期间,各班要严格按照学生处的要求,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班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圣诞节元旦节期间的安全教育。各班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

1、注意交通安全。学生外出、返校最好结伴而行,途中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防止出现交通事故;注意保存好自己的财物,防止丢失。节日期间一定要向父母、家长通话表示祝贺。

2、注意财物安全。学生离开寝室前,要把自己的物品整理好,锁好柜子、门窗;钱财等贵重物品要带走,或托人妥善保管,不要放在随便乱放。

3、注意食品安全。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就餐时,一定要到学院食堂或有卫生许可证的消毒设施完备的饭店就餐;不要购买或食用三无和超期食品,严禁利用节日宴请、酗酒闹事。

4、注意防火和用电安全。各种电器设备的使用要格外注意,要做到人走关灯,关闭电器的电源,不许私拉乱接,不要在充电器等电器使用时离开房间。要坚持杜绝在教室、宿舍使用明火,避免发生火灾。

5、注意人身安全。要注意在节日期间保持正常的生活秩序,严禁到不良场所;严禁参与黄、赌、毒等非法活动;严禁参与非法游行、传销等;防止被骗上当,误入传销组织;严禁参与打架闹事。要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作息时间,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不文明交往,禁止上通宵网。

6122425日每日的18:00-24:00绵阳城区的文化广场、兴力达广场、五一广场、万达广场、铁牛广场等公共场所及周边道路实行治安交通管制,请全校师生不要到上述区域举行各类庆典、文体活动以及任何群体聚集活动活动。

7、在节日期间校园内严禁兜售塑料充气棒、雪花罐、孔明灯等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及释放孔明灯;严禁使用充气棒相互追打;严禁相互泼洒任何粉末扰乱校园秩序;严禁翻越栏杆围墙;严禁乱砍树木践踏草坪。

8、元旦节学院将安排活动,请各系部、班积极参加,各系部、教学班可以安排本系部、班级在校园内、本班教室进行 元旦节的庆祝活动,但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和占用教学时间。

二、圣诞平安夜(即1224日晚)、元旦节期间,1224日晚各班辅导员住校(不得请假),辅导员向各系部实行零报告制度,掌握学生动态,切实做到信息灵、情况明,确保学生中出现的问题得到妥善及时解决。对于学生中出现的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要及时赶到现场处置并报告学生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应急防范措施,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学院的稳定。

三、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学生请假期间辅导员要掌握学生去向。做好未返校学生跟踪联系及和家长的沟通工作,并查明原因,及时上报。对无故逾期返校或者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离校的学生,要依据校纪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严重者予以纪律处分。

特此通知。 

                                                                              学生处

                                                                       0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