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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院教学楼区域禁止乱摆乱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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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录入时间:2013/11/26 13:23:11
 

学院各系(部)、各合作单位:

为保持高雅整洁的校园环境,提升学院品位,给师生员工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场所,创建文明和谐的良好校园形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禁止利用行道树、路灯杆、楼体及栅栏等绿化和校园基础设施悬挂条幅,张贴宣传画等。

二、禁止在教学楼区域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宣传。

三、除学院举办的重大活动营造氛围外,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在教学楼大厅、楼道、广场等任一场所乱拉条幅,乱摆乱放宣传牌、展板,乱贴宣传画等,一经发现由学生处立即予以撤除,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确需悬挂条幅、摆放展板、宣传牌和宣传画等宣传物,需经后勤保卫处审批后在指定地点按指定时间和形式放置。宣传完毕及时撤除,并恢复放置地点原貌。

四、因乱拉、乱挂、乱放造成树木和基础设施损害,形成交通隐患,引发安全事故的,由悬挂条幅,放置展板、宣传牌,张贴宣传画的单位或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五、学院设置曝光台,不定期对乱拉条幅,乱摆乱放宣传牌、展板,乱贴宣传画等损害学院形象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太阳成集团tyc1050学生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