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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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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录入时间:2017/9/18 15:44:33

太阳成集团tyc1050

关于开展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系(部):

根据川电机职院〔201721号《太阳成集团tyc1050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做好2017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类别

(一)申报范围:符合申报条件的校内在岗教师及行政人员。

(二)申报类别: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申报条件

申报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按照《太阳成集团tyc1050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试行)》(川电机职院教〔2017〕21号)文件执行。

三、申报时间

2017年9月28日前,由个人向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见附件),提供本人任现职以来的教学、科研等工作情况及公开发表的成果复印件。

  1. 评审程序

    (一)2017年9月28日前,申报人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向学院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学院办公室初审申报材料。

    (二)2017年10月5日前,各部门、系部考核推荐组考核推荐。

    (三)2017年10月9日前,学科评议组评议。

    (四)2017年10月13日前,学院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五)2017年10月23日前,学院办公室将评审结果及拟定人员的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六)2017年10月26日前,由学院职称评定领导小组审定,学院发文公布。

  2. 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系部要高度重视,及时传达学校关于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精神,认真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

    (二)各部门、系部要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职称申报材料的审核、汇总、报送。

    (三)各部门、系部要根据“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相关材料的审核。

    (四)对申报条件中的免试、破格、转评、晋升的办理及审批要严格把关,学院办公室对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不予受理。

     


     

    太阳成集团tyc1050办公室

                                    2017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