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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教师节评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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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录入时间:2013/9/3 9:37:28

各部门:
在2012—2013学年工作中,在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下,学校成功升格为高职院校,实现了学校的跨越式发展。值此第29个教师节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弘扬太阳成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的先进思想和先进事迹,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教师节评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1、“优秀教师”:4名;
2、“优秀教育工作者”:2名。
 二、评选范围
“优秀教师”参评对象为在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及管理人员。
 “优秀教育工作者”参评对象为在学校行政、后勤、财务、招生就业、教育教学等部门中从事管理工作、服务工作的教育工作者。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到校工作一年以上。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爱岗敬业,团结同志,热爱学生。
3、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出勤率不低于98%,无责任事故,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
4、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在工作中有典型事迹。
5、完成2013年规定的招生任务。
(二)具体条件
1、“优秀教师”
(1)师德高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业务能力强。
(2)担任一门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或班主任工作成绩显著,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3)主人翁意识强,关心学校事业发展。
(4)教学月考核平均分在95分以上,或班级月考核平均分在85分以上。
(5)所教学科学生成绩及格率90%以上,所带班级全学年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2、“优秀教育工作者”
(1)品德高尚、吃苦耐劳、敬业奉献,有良好的职业声誉,学校各部门综合评价高。
(2)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能出色的履行岗位职责,在学校管理、育人、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成绩突出。
(3)月考核平均分在80分以上。
(4)无明显、重大的工作失误,且工作业绩突出。
(三)以上评选条件中的相关指标均以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这一学年的考核指标为依据。
四、机构设置
1、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冷雪来
组  员:陈运遂   李宗信   黄继春   李双跃   鲜其光   段守富
向红卫   蔡敏丽   刘  栋   熊  峰   雍怀吉
2、常设机构:学院办公室
五、评选办法
1、此次评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群众推荐、个人自荐,部门民主评议确定符合条件人选,并由本人填写评优申报表后,各部门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及申报表报学院办公室,由办公室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复核后,提交学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集体评议后确定候选人名单。
2、“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名单公示,公示期3天。在评优过程中或公示期间,教职工若有异议的,可向评优工作领导小组递交书面异议或通过电话提出异议,若无异议则予以通过。
3、所有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在9月7日上午12:00前交学院办公室。
4、监督电话:2821839,13404003377。
    六、奖励措施
被评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学院将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并发放奖金。
附:太阳成集团tyc10502013年教师节评优申报表

                                          二O一三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