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条和《太阳成集团tyc1050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五章第四十条有关规定,张浩等72名同学无故不履行注册而又未办理暂缓注册手续时间超过两周,杨维等7名同学休学期满,在学院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经学院研究,决定对张浩等79名同学予以退学处理。
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3月12日,公示期内,如对予以退学处理有异议,可向学院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申诉将不予受理,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按本决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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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成集团tyc1050教务处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