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条和《太阳成集团tyc1050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五章第四十条有关规定,曾欣宇等33名同学休学期满,在学院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经学院研究,决定对曾欣宇等33名同学予以退学处理。
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20日至2022年3月19日,公示期内,如对予以退学处理有异议,可向学院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申诉将不予受理,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按本决定执行。
联系电话: 0816-2862514
太阳成集团tyc1050教务处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