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9级学生应从2021年11月开始安排实习,现将实习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实习是由学院安排到企(事)业等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参加实习是完成学业的重要环节,学生应按照相关安排参加实习,并完成相应实习任务。
二、学院已对学生实习单位进行了前期实地考察调研,对学生实习单位进行认真审核后(包括岗位、生活条件、住宿条件、薪资待遇等),按专业对口的原则,确定学生实习单位并予以公布,提供若干单位,由学生自愿选择。在学生自愿选择实习单位后,再确定安排学生分期、分批到单位进行实习。
三、学生实习期间,要服从实习单位的管理,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实习,虚心向所在单位员工学习,结合自己所学理论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学生实习期间要高度重视安全,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安全生产规范和要求。
四、学生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参加实习,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系和学院批准。
五、学生实习.期间应按照学院关于实习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和提交相关实习资料。每周在钉钉系统向辅导员提交实习日志;学生实习结束,向辅导员提交实习鉴定表、实习报告、实习总结。
六、学生实习期间应及时向辅导员、系部和学院反映、汇报有关实习遇到的问题、困难以及取得的成绩。学院将及时与实习单位沟通联系,切实做好学生实习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七、2022年3月和2022年6月,教务处及各系组织实习指导教师进行实习考核。实习成绩由平时表现(包括出勤、平时纪律、资料提交情况等)、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实习鉴定四部分组成,各部分所占比例依次为30%、20%、20%、30%。学生实习的考核结果应当记入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学生获得学分,并记入学籍档案。
八、学生实习考核结束后,各系部须做好学生实习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实习材料包括:(1)实习协议;(2)实习计划;(3)学生实习报告;(4)学生实习考核结果;(5)实习日志;(6)实习检查记录等;(7)实习总结。
九、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学生实习组织和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16〕3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严格贯彻执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川教函〔2017〕243号)和《太阳成集团tyc1050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川电机职院〔2020〕27号),确保学生实习工作安全、有序和顺利完成。
十、全体实习指导教师、实习带队教师要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学生实习组织、管理和服务等工作,确保学生实习安全、规范、有序和顺利完成。
太阳成集团tyc1050教务处
2021年11月8日